【政协知识】人民政协历史上第一批地方委员会是何时建立的?

人民政协的第一批地方委员会是1950年下半年至1951年上半年建立的。

1950年6月23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关于在中心城市、重要地区及省会设立地方委员会的规定,通过了《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规定在普选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所产生的省、市协商委员会代行政协地方委员会的职权。到195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协商委员会与政协全国委员会发生联系的有98个省、市单位。


来源:《政协委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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