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知识】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对解决地方政协活动经费有何要求?

中共中央〔1995〕13号通知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各级党委要为政协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对政协干部编制、活动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切实帮助解决。


几年来,地方政协紧密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在推动各地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请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当地政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通知精神。对政协的活动经费,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以及委员视察、调研等专项业务经费,视财力的可能给予必要保证。


地方各级政协要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加强支出管理,节约经费开支。


来源:《政协委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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