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号提案”】发展海洋经济 建设海洋强市
农工党江门市委员会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海洋的价值。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这是中华民族科学发展、走向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十二五”是我市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关键时期,作为全省海洋大市的江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可谓正逢其时,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把握广东被列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的重大机遇,把江门打造成全省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推动我市海洋经济强市建设。
刘海书记、庞国梅市长等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关注江门海洋经济的发展。刘书记表示:把“三边”三篇文章做好,就是江门优势所在,而“沿海边”将是江门未来发展的重头戏,未来我们要把海边从“风头水尾”变成江门乃至广东省发展的“龙头凤尾”。
一、江门发展海洋经济的优势
(一)自然优势。我市大陆岸线占全省的1/10,海岛岸线占全省的1/6,海岛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在珠三角7个沿海城市当中,我市大陆岸线最长、海岛数量最多、滩涂面积最大,且海洋资源种类最齐全。既有银洲湖、广海湾等优良港湾可建设深水码头,也有丰富的岸线和广阔的腹地可供发展临海工业;既有风格各异的岛屿、沙滩适宜发展滨海旅游业,也有大量的浅海、滩涂可供围填海和发展海洋渔业。
(二)政策优势。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产业园区、基地均已纳入了《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和《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率先与省海洋渔业局签署《关于推进江门市海洋经济强市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开创省、市共建海洋经济强市的局面。率先在全省开展“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工作,实现经规划许可的用海项目直接利用海域使用权证代替土地使用权证进入审批程序,且围填海形成的土地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提高了用海项目建设效率,缓解了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矛盾,促进了沿海边招商工作的开展。率先在全省出台扶持渔民建造大功率钢质渔船的财政补贴方案,加快了渔船更新改造步伐,推动了海洋捕捞业的转型升级。
(三)交通优势。我市是粤西乃至中国大西南通往珠三角和港澳地区的交通枢纽,高速公路贯穿全市。随着港珠澳大桥、粤西沿海高铁、广珠铁路、珠三角城际轻轨等重大项目的兴建,我市将进入“珠三角一小时”、“港澳一个半小时”经济圈,形成衔接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战略通道。
(四)资源优势。一是通过围填海工作取得丰厚的土地资源。全省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准的8个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中,我市占了2个,可围填海近2000公顷。其中,新会银湖湾区域可围填海1187公顷,首期填海近150公顷;台山广海湾区域可围填海1040.95公顷,已通过处置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填出可用土地约340公顷,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土地储备和发展空间。二是拥有充足的电力资源。台山市是中国电能源产业基地,国华台电、台山核电、川岛风电等大型能源项目的落户、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的建设大大提升了广海湾区域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
二、江门发展海洋经济的现状与问题
(一)领导协调机制有待完善。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我市于2009年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市发展海洋经济的指导和协调,全面统筹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卓有成效地推进我市相关工作的开展。但在沿海市(区)、沿海镇、相关职能部门对海洋经济工作存在着缺乏有效衔接合作的情况,在基层一级未能有效形成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的合力。
(二)发展规划有待细化明晰。按照“海陆统筹、规划先行”的要求,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江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江门市海岛保护规划》、《江门市海洋功能区划》和《江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发展规划,促进我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加快产业要素集聚,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统筹海洋经济发展。但有关发展规划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细化明晰的需要,特别是部分市(区)海洋经济发展缺乏规划引领,沿海地区发展定位不明确,各自为政,海洋发展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和利用。
(三)产业综合实力有待提升。一是海洋经济总量不大,2011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达到353.02亿元,落后于广州、深圳、珠海、湛江、惠州等市,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仅为7.4%,尚未达到支柱产业标准,与我市优越的资源禀赋条件不相称,海洋经济发展仍处于较低阶段。二是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2011年我市海洋经济三产结构比例为7:79:14,而省内外发达地区的海洋产业结构比例一般达到10:50:40。第二产业虽占比较大但总量较小,整体上呈现出二产不强、三产不大格局。三是海洋产业带动力不强,临港装备制造业、临海电力对我市海洋经济贡献尚未充分发挥,需要加快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程建设步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精深加工、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发展落后,需要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海洋交通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贡献度不高,需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滨海旅游经济效益仍待增强,需要在打造高端产品和产业化动力机制方面寻求突破。
(四)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一是受政策、规划和资金等制约,我市港口、码头、航道、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普遍落后于珠三角其他地区。全市综合运输码头最大泊位仅为万吨级(国华台电煤码头除外),是全省14个沿海城市中唯一没有深水港码头的城市;新会银洲湖的航道过浅,不能通航高吨级的船舶;川岛深水港建设仍处于勘探论证阶段,渔港建设欠账太多,与日益发展的海洋经济需求不相适应。二是银洲湖及广海湾区域的交通网络不足以支撑未来产业发展需要,特别是与港珠澳大桥、江门大道、广珠铁路、深茂铁路、西部沿海高速等交通大动脉的对接能力不足,亟需加快中开高速、新台高速南延线、江门大道南延线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三是临港城镇化水平不高。银洲湖两岸及广海湾沿岸城镇化率低,第三产业发育程度低,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不完善,已成为制约港口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
(五)产业扶持力度有待增强。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市海洋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在资金投入上,我市海洋经济发展项目主要靠上级部门对口扶持,地方政府由于财政困难投入不大,筹资办法不多,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壮大。尤其是在银洲湖、广海湾等区域的发展规划、路网规划等前期工作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开展。在政策方面,缺乏省对银洲湖与广海湾区域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指标倾斜、投融资、保税物流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在规划设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方面扶持力度不够,海洋经济的潜力得不到有效发挥。
(六)资源环境保护有待加强。一是集中集约用海意识不强,岸线资源利用粗放,单位岸线和用海面积的投资强度偏低,如银洲湖10多家临港企业所利用岸线长度就占到岸线总长度的43.7%。同时,临海产业布局缺乏统筹规划,产值不高,亟需通过创新岸线开发模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海洋环境保护形势日趋严峻。临海工业的粗放布局、岸线资源的粗放使用、大规模围海造田及发展养殖业等已使大量海岸线生态、景观价值严重损耗。工业废水、城市生活废水、港口码头排污等使近岸局部海域受无机氮和石油类污染较重,生态环境压力增加。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污染排放监督检查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七)宣传推介力度和效果有待提升。在我省各沿海城市里,我市拥有独特而丰富的海洋资源,海岛、港口、滩涂、航道等等,发展的条件优越、空间广阔、潜力巨大。虽拥有如此优越的天然禀赋和产业基础,但发展步伐还是迈得不够快不够大,一方面,既有以上所提到的各种不足和影响,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还是与我们的宣传推介工作不足有关,在这方面,各级海洋渔业主管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效果还是不够明显。
三、加快推进我市海洋强市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建议在现有海洋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海洋工作的指导和促进,在沿海各市区实行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沿海镇作为相关制度成员,共同谋划、各施其职,共同推动有关工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工作优势,进一步增加与国家、省等层级的沟通联系,要充分把握广东被列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这一重大发展机遇,积极申报全省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先行先试,积极争取把我市列入上级海洋经济发展的各项重点规划中,从而有利于进一步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加快大广海湾发展项目省级申报工作,并努力争取上升到国家级层面。以大广海湾综合实验区为抓手,全面推动我市海洋经济大发展。
(二)高度重视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一个好的规划,能引领一个地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若干年,其引领作用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要有发展规划编制肯下大力气的认识。一是要做好我市海洋资源的普查摸底和专项研究工作,只有掌握详实全面的海洋资源情况,才能因地制宜编制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发展规划,例如,为科学发展和开发广海湾,市本级与台山市共同投入上千万的资金,对广海湾的海情、湾流、地质等进行了深入的专项研究,为重新编制广海湾总体规划提供了十分有价值参考,进一步提升了相关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二是要做好新编规划和现行规划之间、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和修编工作,避免各规划之间出现打架现象,影响了相关规划的实施。三是要有前瞻性,我市拥有如此丰富的海洋发展资源,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是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因此,相关规划必须要具有前瞻性,既要加快发展的步伐,也要耐得住寂寞,不要小打小闹,要注意整体开发,连片开发,如:新会的银湖湾,既要发展经济效益高的工业,又要发展对环境要求极高的旅游产业,两者同处一个区域之内,如何有效协调平衡,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四是要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不要随意因项目而轻易修改规划。
(三)加快海洋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充分利用水陆交通、能源等基础条件,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先建设好台山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广海湾工业园南区、银洲湾滨海旅游项目。以调整发展海洋捕捞业、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加快发展海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发展特色休闲渔业为思路,优化发展现代海洋渔业;以加快深水港口、大型码头、航道以及集疏运系统建设为基础,突出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港口物流业;以形成集造船、修船、拆船以及船务配套于一体的上下游完整产业链为目标,提升发展海洋船舶工业;以川岛休闲岛为突破口,打造高端滨海旅游业;以清洁能源、海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医药为重点,扶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完善海洋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一是在陆路交通方面,要加强与港珠澳大桥的交通对接,加快推进中开高速、新台高速南延线、江门大道等连接珠海、中山及港珠澳大桥延长线的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改造、扩建环银洲湖区域和西部沿海高速至广海湾沿海地带路网,提升档次和运力。此外,要适应大批量货运且成本相对低廉,还需要发展铁路联运,目前规划建设的深茂铁路只是到达台山的大江,建议增建一支线连接广海湾,为打造广海湾深水港提供便捷的客货运通道。二是在水路交通方面,要加快各类渔港建设步伐,完成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建设工程。加快广海湾国家二类渔港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横山国家一级渔港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将银洲湖3万吨级出海航道整治项目列入交通部航道发展规划,以加快银洲湖区域临港经济的发展。争取将广海湾深水港建设工程项目列入交通部港口发展规划,促进广海湾区域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争取将台山沙堤渔港纳入国家中心渔港建设项目,以减轻我市渔港建设配套资金的负担,提升渔港的后勤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三是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大力实施“港-区-城”一体化战略,促进港口与城市共同发展。根据银洲湖、广海湾区域内各镇资源禀赋、产业规模等情况,高标准制定各镇规划,划分不同主导功能发展区,配套完善各项基础生产、生活设施,构建特色各异、通江达海的城镇群,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发展。
(五)强化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保障。一是加大海洋产业资金投入。逐年增加政府预算,不断提高用于海洋开发和利用的投入比重。探索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集中用于支持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海域和海岛管理、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积极扩大开放和利用民间资本,形成多元化的海洋经济投入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争取各大金融机构对我市海洋重点产业、项目给予信贷规模和政策倾斜。二是强化海洋产业政策措施保障。当前,要重点推进在新会区实施的“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政策,确保取得实效,积极争取将试点工作推广至全市沿海地区特别是广海湾,提高用海项目建设效率,缓解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矛盾,加快沿海边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同时,要积极争取省加大对银洲湖与广海湾区域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指标倾斜、投融资、保税物流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珠三角大城市群重要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重大项目的科学合理布局、资源的有效整合、产业的合理分工与配套协调发展等措施,加速银洲湖与广海湾区域的发展与建设。
(六)加大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力度。一是严格控制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做好港口、码头、岸线资源的集约开发利用。加大银洲湖、广海湾等区域岸线资源的优化整合,凡不依赖岸线的产业、岸线利用效率低的项目、可共用岸线的园区,都应向腹地布局,确保岸线资源的集中开发,为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进入预留好岸线资源。二是大力推进集中集约用海。加快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步伐,大力推动银湖湾用海规划的实施。积极争取省的重视和支持,将广海湾列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区域,从省级层面乃至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大力推进广海湾集中集约用海区的整体开发,把广海湾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和集中集约用海示范区。三是加强海洋资源保护。抓好海洋、海岸工程项目,入海排污口、工业区、倾废区的审批、监控和管理,海岸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应单列水生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环保部门在审批海岸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前须征求同级海洋部门的意见,以使评估工作更加全面科学。四是沿海市区必须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海洋环境监测站。认真完成人工鱼礁建设任务,加强台山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等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做好湿地、红树林的保护工作。加强和做好上下川岛绿化、山体植被和海岸带生态修复工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国家、省的大力支持,组织实施台山上下川岛海岸综合整治项目。指导和协助银湖湾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申报,争取列入国家海域使用金项目。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设,争取省将我市列入第一批海洋观测中心站建设规划,为我市海洋防灾减灾平台建设奠定基础。
(七)加强宣传推广力度。要把宣传推广工作作为海洋经济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抓紧抓好,大力促进海洋经济渔业文化建设。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部署。围绕我市海洋经济工作的重点、要点、亮点,制定了新闻宣传计划,坚持做到对新闻信息工作和全局工作一起计划、一起安排、一起落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逐步形成全方位的宣传网络体系,宣传海洋渔业政策法规,普及海洋渔业相关知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我市海洋文化建设。研究制定我市海洋文化建设办法,指导、推动全市海洋经济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江门锦鲤博览会”、“蓝色文化课堂”、“海洋宣传日”、“海洋防灾减灾日”、渔业资源增值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平台和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吸引全社会对海洋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推进具有我市特色的海洋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了关心、支持海洋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