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政协“委员讲堂”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把中央以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和江门市政协的工作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委员讲堂”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为宗旨,引导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第三条  “委员讲堂”的主题要突出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的工作安排以及市政协的履职重点结合起来,与开阔委员视野、提升委员履职能力结合起来,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播科学知识结合起来。


第四条  “委员讲堂”坚持以市委员为主体,由委员自己讲,交流心得、分享感悟,着力打造成为市政协委员联系团结界别群众、面向社会正面发声、传播和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展现市政协委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窗口。


第五条  建立“委员讲堂”主讲人备选名录,制定“委员讲堂”年度计划。年初由各专门委员会推荐主讲委员人选及其主讲课题、基本内容、初步时间安排,由联络工委与办公室统筹后报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委员讲堂”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可与委员学习培训、委员读书活动、委员界别活动、委员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等工作结合开展。


第六条  “委员讲堂”分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线下讲堂可在委员工作室、委员书屋或到县(市、区)政协、村(社区)、图书馆、学校、企业等地举办。线上讲堂可通过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协网站、“江门日报”和“江门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数字政协”等新媒体平台播放。


第七条  委员担任“委员讲堂”主讲人情况,作为委员履职的重要内容,记入委员履职档案。


第八条  “委员讲堂”的组织实施工作由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专门委员会配合。


第九条  本工作制度自江门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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