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政协“委员讲堂”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年1月4日江门市政协十四届四十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举措以及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和江门市政协的工作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委员讲堂”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为宗旨,引导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第三条 “委员讲堂”的主题要突出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文章精神,并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的工作安排以及市政协的履职重点结合起来,与帮助委员开拓视野、知情明政、提升履职能力结合起来,与引导委员发挥界别优势联系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播科学知识结合起来。
第四条 “委员讲堂”坚持以委员为主体,由委员自己讲,交流心得、分享感悟,着力打造成为政协委员联系团结界别群众、面向社会正面发声、传播和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展现政协委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窗口。中共党员委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通过“委员讲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党外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第五条 建立“委员讲堂”主讲人备选名录,制定“委员讲堂”年度计划。年初由各专门委员会推荐主讲委员人选及其主讲课题、初步时间安排,由联络工作委员会与办公室统筹制定年度计划报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后实施。“委员讲堂”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至12月举办,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可与委员学习培训、委员读书活动、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等工作结合开展。
第六条 “委员讲堂”分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线下讲堂可在委员工作室或到各县(市、区)政协、镇(街)或村(社区)、图书馆、学校、企业等地举办。线上讲堂可通过市政协网站、市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和“江门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江门“数字政协”等平台播放。
第七条 委员担任“委员讲堂”主讲人情况,作为委员履职重要内容纳入委员履职加分项目,记入委员履职档案。
第八条 “委员讲堂”的年度计划由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每期“委员讲堂”由主讲委员所在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办公室各科室按工作分工配合落实。
第九条 本制度自江门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